分类选择:
关于通辽市永安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作者:小编    所属栏目:【案例展示】    时间:2026-02-10

  一、根据《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经审核市、旗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初、复审意见,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意该企业《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由李化砚变更为李化伟。

  二、请你局依法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认真组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制度,守法规范经营。要监督企业强化仓储环节全过程安全管理,确保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环节的安全。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  邮编:010098  联系电话  邮箱:

  本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遇到任何以本网站名义收取费用的情况请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部门举报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保障中心

  本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遇到任何以本网站名义收取费用的情况请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部门举报

  本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遇到任何以本网站名义收取费用的情况请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部门举报

  你局《关于通辽市永安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变更〈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请示》(通工信民爆字〔2026〕4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经审核市、旗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初、复审意见,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意该企业《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由李化砚变更为李化伟。

  二、请你局依法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认真组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制度,守法规范经营。要监督企业强化仓储环节全过程安全管理,确保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环节的安全。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保障中心

  本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遇到任何以本网站名义收取费用的情况请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部门举报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动态 产品中心 案例展示 联系我们

电话:400-123-4567      手机:13800000000
E-mail:admin@youweb.com      联系人:张生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88号

Copyright © 2012-2018 某某网站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      琼ICP备xxxxxxxx号

扫一扫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