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30日18时许,重庆市石柱自治县万宝铅锌矿作业人员在二采区+1410m主平硐—主暗斜井开展拆除水泵电机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较大透水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02.7457万元。
11月7日,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石柱自治县万宝铅锌矿“9·30”较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起作业人员在强降雨天气下违规冒险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石柱自治县万宝铅锌矿(以下简称万宝铅锌矿)存在瞒报事故、伪造事故现场、作伪证的行为。
当日,万宝铅锌矿所在地石柱县龙潭乡万宝村降雨量为155.9mm,万宝铅锌矿矿长刘*甲收到石柱县气象局发送的暴雨蓝色预警信息后,将该信息转发至“万宝铅锌矿安全生产管理”微信群。
田*甲安排刘*乙组织工人到水仓位置拆除电机并转运至矿井外,防止电机因暴雨被淹造成损坏。
在水仓中的水持续向矿井底部倒灌情况下,刘*乙组织谭*甲、杨*等8人先后进入主暗斜井水仓开展拆除并转运电机作业。
现场瞬间剧响,溶洞与岩壁之间顷刻涌出大量泥水,并迅速向矿井底部倒灌,导致王*乙、闫**、刘*乙3人被水冲向主暗斜井底部,最终淹溺身亡。
事发当日因强降雨(降雨量 155.9mm)矿区形成高压水头。其间,万宝铅锌矿冒险组织作业(拆电机),后水头达到一定高度后,大量岩溶泥水沿挡墙与相邻溶洞连接处突然涌出,并瞬间倒灌进水仓,涌入主暗斜井巷道,造成作业人员溺亡。
2024年10月,万宝铅锌矿实际控制人郑**得知事故发生后,担心对该矿造成负面影响,未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025年1至2月,万宝铅锌矿将露天蓄水池(以下简称蓄水池)伪造为事故现场,并安排管理人员带事故调查组成员先后到伪造的事故现场开展测量、现场勘验工作。
2025年1至2月,万宝铅锌矿管理人员就万宝铅锌矿改建施工企业、事故发生地点、事故死亡原因、事故死亡人数等情况,多次向调查组作伪证。
建议将万宝铅锌矿管理人员万宝铅锌矿实际控制人郑**、执行矿长田*甲、安全副矿长邢**、安全员谭*甲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建议依法对万宝铅锌矿张**、田*乙、刘*甲行政处罚; 建议将石柱县应急管理局、龙潭乡政府相关公职人员和石柱县红源公司(持有万宝铅锌矿 100%的股份)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移送纪委监委机关调查处理。


